乐文书屋 > 穿越小说 > 大唐败家子 > 第904章
可是留在人们心中的,却是无数的疑问。

“听闻陈家将这些突厥人,当做是牛马一般的奴役,他们绝不会好心。”

“那些突厥骑奴也是奇怪,既然来了高昌国,为何不投奔我们高昌,反而死心塌地的助纣为虐。”

士卒们的反应,五花八门。

那一个个死寂的心,此时活络了起来。

可对于司马曹端而言,军心的浮动,让他嗅到了一丝异样的感觉。

要打仗,要治军。而要治军,先要稳定军心。

若是军心浮动,人们的心思开始变得活络,那么可能生出变故。

这对曹端而言是决不允许的。

只是……对于人们疯抢这营地里的垃圾,哪怕是连牛皮帐子都不放过,曹端却是没有吭声。

因为他很清楚,这个时候制止,可能会引发军中的不满。所以他冷眼看着情况发生。

一个罐头摆在了他的面前,他嗅了嗅,让人加了热水,顿时……一股肉香便漂浮出来。

而曹端深吸了一口气,随后,他食指大动。

只是……他毕竟是司马,并非是没有吃过肉的人,即便这肉香再厉害,他也不为所动。

“此弃食也,将士们竟是甘之如饴。”

曹端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。

曹端将这铁罐头一下子拍落在了地上,任由汤汁四溅。

有校尉道:“曹司马,将士们还有人在翻找厨余呢,卑下只恐这样下去……”

“不要管束。”曹端叹了口气:“否则难免让士卒们生怨。养兵千日用兵一时,这个节骨眼上,不要妄生事端,等过了明日就好了。”

次日……

将士们纷纷被叫起,因为斥候已经发现,向西十几里处,发现了大量突厥起奴的踪迹。

于是曹端打起了精神,勒令将士们立即吃了一些干粮,随即启程。

干粮……

这干粮,便是那馕饼。

即便是馕饼,对于这个时代的高昌人而言,也是奢侈品,若不是因为需要将士们卖命,平日是不可能供应充足的。

高昌全民皆兵,又是坚壁清野,这就意味着,未来的粮产一定不足,这个时候,不节衣缩食就算是不错了。

何况这里的土地,并不适合种粮……因而,相对于粮田而言,说它土地贫瘠也不为过。

将士们吃着馕饼,此时……却是食之无味。

譬如曹阳,他此时觉得这东西根本不是人吃的玩意。

他打了个嗝,昨午餐肉是汤汁,在自己的胸腹之间荡漾……

真的令人怀念啊。

随即他心里警惕,这肯定是……唐军的诡计。

一定是的。

大家艰难的吃下了馕饼,随即启程,一路奔袭,只是等抵达预定的位置时,却发现这些突厥骑奴早已不见了踪影。

众人疲惫不堪,连司马曹端也失去了信心,随即道:“所有人听命,歇息一阵,准备回城。多派斥候吧,搜一搜附近突厥骑奴的踪迹。”

人困马乏,找不到突厥骑奴,意味着大战不可能发生了。

大家不知自己是幸运和不幸。

在这风雨欲来之时,无功而返,意味着自己可能多活几日。

众人回城之际,却有一队斥候来,随即,队伍中有人欢呼道:“斥候拿了一个突厥骑奴。”

众人大喜,至少……拿住了一个,正好可以打探虚实。

曹端也打起精神,若是能从这骑奴口里撬开一点什么,那么便再好不过了。

当下,曹端打马上前,其他将士们纷纷围上去。

果然,见一骑奴被人捆绑在马上,而后被人一把拉下马。

这突厥人落马之后,在泥地里打了个滚,却只是闷哼一声。

曹阳骑马在曹端不远,远远的看着这骑奴。

司马曹端得意扬扬的用马鞭指着突厥骑奴马上挂着的行囊,取那行囊来看看。

于是,有人扯下行囊,却见这行囊里哐当一下许多东西抖露出来。

有罐头,有果瓶。

还有一些似乎是药品以及一枚精致的匕首……

是罐头……

再见罐头,许多人眼睛直了,这罐头是没开过的,比之此前丢弃的垃圾更有吸引力。

曹端听到身后有人窃窃私语。

“连突厥的骑奴,竟都吃这肉罐头……”

“或许这骑奴,身份高贵吧。”

“你是何人?”曹端上前,手指着这骑奴,用的却是突厥语。

高昌国当初和突厥人为邻,似曹端这样的世族子弟,也是学过突厥语的,只是说的很不好,磕磕巴巴。

可这突厥骑奴被人按倒跪在地上,虽是五花大绑,可骑奴却还是跪着笔直,目光迎向曹端,正色道:“我姓陈,叫陈信!”

说的竟是汉话。

而且说的很顺溜。

只是明明此人……是西突厥人的模样,这是伪装不出来的,草原上的突厥人,相貌和汉人有区别,可能其他人未必能分辨的出,可久在西域的高昌人却是一眼便能看出区别。

曹端一听他会说汉话,显然也有些无语:“你是突厥人?”

“正是。”

“突厥人竟作汉语?”

“突厥人为何不可作汉语?”

这叫陈信的家伙,很硬气,龇牙咧嘴的样子,怒目看着曹端。

曹端勃然大怒:“都已死到临头,还敢狺狺霏霏吗?”

“死便死!”陈信将脖子伸长,一副引颈受戮的样子。

曹端气的不轻,他已感觉到,许多的士卒开始露出许多狐疑之色了,曹端道:“你突厥名叫什么?”

“我户籍上写的就是陈信,陈信便是陈信。这是陈家的赐名,没有突厥名了。”陈信怒气冲冲道。

征服突厥人,已过了五六年,而那个时候,陈信还不过是半大的孩子,现在长壮实了。

只是五六年的时间,对于陈信的改变却很大。

他认为自己能够赐姓陈氏,是一件很光荣的事,这是陈家的姓,而陈家乃是河西之主。

当然,也有不少的突厥人改自己的姓氏为刘,或为李,也有姓崔。

这股改汉姓的风潮,在河西很风靡,突厥人改姓,也比较随意,反正他们觉得谁厉害,便改啥姓,这突厥人里头,陈氏几乎是第一大姓,而李氏第二,刘氏第三。

至于皇族之中,改姓司马的却几乎寥寥无几,显然……便连突厥人都对司马家族有些瞧不起。

曹端眼里掠过了一丝冷色:“你在唐军中,担任何职?”

“我是养马的,征募来此,打探那么高昌的军情。只是运气有些不济,被你们活逮了。”

只是一个最寻常的骑奴。

曹阳心里生出了异样的感觉。

要知道,这个骑奴被五花大绑,可外头的甲胄,可是簇新的,用的是精良的皮革,护手和护膝包括了头盔都是一应俱全。

而这头盔,闪闪生辉,显然……乃是精钢所制。

腰间的佩刀,还有那精良的匕首,无一不精良。

甚至露出甲胄的里衣,分明是一件说不出材质的衣料,看着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,也看得出很暖和。

因为其他的高昌人,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,一个个被冻得哆嗦,可这突厥人,却没有太多的寒意。

“这就是骑奴?”

曹端道:“你愿降,你若愿降,便可保你性命!”

陈信想了想,摇摇头:“不愿,非是我不想活,可我陈信受陈氏厚恩,若是不肯图报,便猪狗不如了。你杀了我罢,杀了我,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可在朔方,得到抚恤,他们能过的更好,孩儿能读书,将来可以比我出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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