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文书屋 > 穿越小说 > 大唐败家子 > 第81章


“反正他们很可怜……”

“对,对,可怜人啊。”

……

随着吉日到来,考场敲了铜锣,无数的考生涌入考场。

郝处俊等人混杂在人群之中,只能自偏门进去。

另一边,却有中门。

中门处,护卫更加森严,从一辆辆极精美的马车里,落下一个个衣冠楚楚的贵公子。

这些人的门第比之郝处俊还要高的多。

博陵崔氏的子弟。

还有赵郡李氏、太原王氏等等。

他们大剌剌等自中门进入,不像是来考试,而是像来巡视考场的。

进入了考场。

有人叫住了郝处俊。

郝处俊回头。

却见一人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。

一见这个人,郝处俊不敢怠慢,因为相比于陈正泰,眼前这个人更加不好惹,此人出自范阳,姓卢,叫卢广胜,生得面如冠玉,又因为生自高门,举手投足之间,顾盼自雄。

据闻这个青年人,当初太上皇在的时候,想将公主下嫁给他,也给卢家拒绝了。

在卢家人眼里,李氏虽贵为皇族,而卢广胜这样的卢家嫡系子弟,却更金贵。

郝处俊是偶尔认得卢广胜的,彼此之间门第相差实在太大,哪怕他家有县公的爵位,以往的时候,郝处俊不过是卢广胜的小跟班而已。

“你也来考?”卢广胜时刻面带微笑,可这亲切微笑的背后,却时刻带着傲然之色,这个世上能被他看在眼里的人并不多。

郝处俊朝他作揖:“是,卢兄也来考嘛?”

“据闻科举出了新规,我来见识一二。”卢广胜淡淡一笑:“处俊啊,你要努力。”

他这般鼓励了一句,在郝处俊听来,颇有几分刺耳。

意思是,他卢广胜自是胜券在握,可是自己嘛,当然还要努力的考了。

不过郝处俊竟没有丝毫的怨愤,他心里很清楚,眼前这个人,家学渊博,见识过人,绝不是自己这样的人可以与之相比的。

“是。”郝处俊继续作揖。

卢广胜笑吟吟道:“据闻你还入了学,什么皇家二皮沟,是嘛?”

这一问,让郝处俊顿时面红到了耳根,唯唯诺诺不知如何回答。

卢广胜轻笑,带着清贵之人特有的优雅,方才的奚落,点到为止,随即便目不斜视,踏足进入了考棚。

考试随即开始了。

这里被隔开了一个个的考棚,这也是科举新规的一部分,人在考棚之中,与人隔绝,考吏们发放了卷子,而此刻,郝处俊深吸一口气,他屏住呼吸,开始认真的答卷。

但愿……我能成功吗?

该死,为何一提笔,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二皮沟大学堂,想到了陈正泰。

郝处俊忙摇头,想将脑海中陈正泰的影子驱散。

努力深吸一口气,突又想起陈正泰的话:“努力,奋斗!”

于是,落笔。

白纸上,墨迹化开。

…………

推荐一本老虎兄弟写的书《贞观憨婿》,很好看。

这一场考试让陈正泰揪心。

本来呢,他挺有信心的,可人嘛,是多变的,他突然间又忧郁起来,他很担心这九个家伙让他被现实打脸。

如果在历史上,他们是九个关系户,那可就糟糕了,依着历史上唐朝科举各种乱七八糟的作弊手段,一次性作弊九人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而如今,陈正泰很作死的堵住了作弊手段,这算不算搬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可此刻,陈正泰没心思管这些。

一部部语文和数学的一年级课本印刷了出来。

成本很高。

当然……以后只要源源不断的印刷,便能将成本摊薄。

蝗灾已经悄然过去。

整个二皮沟充斥着肥鸡和肥鸭,陈正泰是养不活它们了,这些灭蝗的大功臣们终究免不了狡兔死、走狗烹的命运。于是,陈正泰决定将他们取名韩信鸡和文种鸭,这也算是有文化了一把,名字决定了它们的命运。

起初二皮沟还将它们送去长安城中发卖,可长安城中购买力有限,到了最后索性直接送给二皮沟的流民,让他们改善伙食。

于是乎,叫花鸡的做法一下子有了用武之地,家家烹出肉香,饿的面黄肌瘦的灾民们,突然吃上了肉,居然许多人上吐下泻了好一阵子。

可是……他们的面上却多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

这甚至可以成为他们这一辈子吹牛的资本,大爷我也是吃过鸡的人了。

等到鸡鸭吃尽,生活又变成了老样子,而在此时,二皮沟县公府,开始组织八岁至三十岁的年轻人领课本。

课本……

流民们一脸迷糊,是书呀……

一听到书,所有人震撼了。

白花花的纸,上头还有墨迹,在灾民们眼里,就像是鬼画符一般都是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。

他们看不懂,不代表他们不知道纸张和书的价值。

这只有传说中的相公们才有资格看的东西。

还有人窃窃私语,这纸张老值钱了,听说长安城里,已经有商贾打上了主意,打着收旧书的名义开始在二皮沟出没。

灾民们很实在,书就是钱,钱能救命的。

来领书的人络绎不绝。

邓健就在其中,他的新衣已穿成了旧衣,入了秋,天气越发的寒了,他觉得有些冷,上完了工,便和人一道,去领了课本来。

看着这犹如天书一般的课本,他有些懵,不过,抚着书页,邓健对这书带着几分说不出对敬畏。

二皮沟的人都在彼此传递着各种消息。

书是不能丢弃的,偶尔要抽查,若是发现领的书没了,便要将人赶出二皮沟去。

每年学堂要针对领书的人进行一场小考,若是课本里的知识掌握了的人,可以记下学分,以后每月可以在县公那里领三斤细粮。

三斤粮啊,而且还是细粮。

年轻人都热血沸腾起来,现在大家只是勉强维持温饱而已,哪怕是上工的人,也不过是一日两顿,勉强吃一些黄米亦或是没有油的蒸饼。

饥饿是所有人共同的记忆,若是每月能多三斤粮,至少,可以让自己吃的更饱一些。

至于细粮,那更是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。

于是,人们开始相互打听,这书如何读。

当然,更多人还是自暴自弃,自己是什么人,难道心里没数嘛?上了一日工都已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呢,读书?自己又不是相公,读书是天注定的事,我们天生下来便如此,和那些相公们不一样。

邓健揣着书回到家,像看宝贝似的将书揣在怀里。

他爹邓十二见他闷在那拿着书低头看,忍不住想上来踹他。

“你在作甚?”

“读书呀,陈公子说的,要读书。”邓健抬头,露出面黄肌瘦的脸。

邓十二要气死了:“你读个甚书,俺们家穷了祖宗十八代,有过读过书的吗?”

邓健不敢忤逆他的爹,只甩甩脑袋,口里喃喃自语的道:“可是这是陈公子说的呀。”

然后,蜷在了破屋的角落,免得碍邓十二的眼,翻开语文课本,心里在琢磨,这书怎么读?

课本的第一页,邓健就发现了一个有兴趣的东西,上头画了一只大公鸡,而图画的下头,则是一个‘鸡’,邓健不认识鸡,却认得图,于是努力辨认着图画下的方块字,他似懂非懂……这……是鸡?

于是……取了柴棒,在地上比划。

万事开头难,不过这认图识字倒是让入门轻易了一些。

当然,最要紧的还是汉字本就是象形字,一开始邓健觉得很费解,可看的多了,慢慢也掌握了一些诀窍,这鸡字不正和图画中的鸡差不多吗?前头有个尖嘴,后头有个翅膀,下头有四个点是啥?鸡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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