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发现场。

肖牧与两名警王的脸色都很难看。

都是警界的大手子,被人当猴儿耍,脸色能好看才见鬼了。

可问题是,这一次的案子和过去见过的案件,都不一样了。

他们遇到一个过去连接触都接触不到的那种‘高玩’存在!

“不,不止是一个!”

肖牧的阴沉着脸,说出了这句差点让两名警王跪下的话。

不是,老弟,出现了一个这种人,我们都快骂娘了。

你告诉我们还有,不止一个?

肖牧没有解释,而是站在公寓门口,瞅着脚垫,问了两名警王一句话,“假如,当时真有一个人站在这里,那个人是如何做到让董强……睡着了?”

说白了。

就是这个人利用了一个办法,消除了嫌疑人董强一个多小时的‘记忆’。

让董强误以为,他刚刚走入房间,然后,就看到了女友遇害的场景。

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,那个人犯罪杀人,潇洒离去。

董强这时‘醒来’,冲向女友……警察到来?

这个推理是否可以成立?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就有点恐怖了。

你就想啊。

董强刚刚进入大门就被人控制,他自己却没有发现。

说明当时他的思维,被‘暂停’了。

并且是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
而后,他的‘思维’还能重新连接。

没有发现自己‘睡了’一个多小时。

不恐怖吗?

得是什么办法才能做到?

肖牧想到一种可能。

既然对方有办法把监控视频都能‘在线’造假。

那么这个人,有没有可能对董强使用了催眠术?

还是那种可以不被其他心理专家发现的催眠术?

因为在肖牧的认知中,只有这一种可能。

不要扯什么药物。

光是一个思维停顿,再重新连接,而不发现。

药物就做不到。

必然是一个人被催眠,催眠的过程记忆消失。

催眠结束后思维记忆重连,这是唯一的办法。

能做到这种地步,拥有这种能力的催眠师。

很有可能,也是催眠界的高玩吧?

这就是肖牧为什么会说,不止是一个高玩!

现在既然推断出第二个。

那么有没有可能还有第三个、第四个、第五个?

你想一想,如果有一个人出现在这座房间。

对方又是怎么离开的?

是不是具备某些连警察都看不出的反侦察手段?

这就是第三个高玩!

如果这些推理全部成立。

事情就变得可怕了。

因为,出现了一个职业犯罪‘团伙’。

他们涉及到计算机、催眠、反侦察……

甚至还有其他没有被警方发现的领域!

为了印证。

肖牧让赵晓棠他们找来一名心理学专家。

专家听完肖牧的问题后,愣了半天。

然后他看了看大门,又看了看地上脚垫。

脸色凝重的点头,“可以,但很难,起码得是那种大师级心理催眠师的手段,别的催眠师才不会发现!”

“这个过程要悄然发生,还不能让嫌疑人发现。”

肖牧瞅着专家,“怎么才做到?”

“办法有很多种。”

专家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“好比我们日常生活中,会看着一样东西,然后进入愣神状态,思维心里会不自觉的陷入到一些回忆和判断之中,是不是这样?”

众人点头。

“你们有没有想过,能让你们愣神的,让你们陷入回忆的,其实就是一种类似催眠道具的东西?”

专家继续说道:“这种东西可以是物品,可以是音乐,甚至是一些最常见的事物。”

“假如有位催眠师想要催眠一个人,还不想让这个人发现。他就可以提前准备好一些辅助催眠的物品,放在这个人的日常生活中。”

“再通过一些简单的诱导,就有几率让这个人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催眠状态。比如,当他愣在原地一动不动。当催眠因为某种方式解除后,他是不会发现的。”

“这就好比你在愣神,等你回过神,你有注意到时间已经过去了多久吗?”

“你可能会觉得愣神这个过程只是一瞬间,其实已经过去1分钟,10分钟……”

“只要这个人被催眠成功,一次,两次,多次……那么当这个人再次看到某些辅助催眠东西,他就会陷入催眠状态。”

“它还有一个名字:瞬间催眠术!”

芜湖……肖牧看向赵晓棠和乔杰。

两位警王的脸,阴沉的快结冰了。

三人非常有默契的齐刷刷看向现场,去寻找那个催眠道具。

比如嫌疑人董强一进门就能看到的东西。

然后,他们看到了一堵白墙。

白墙上挂着一块十几寸的……电子日历。

很多人的家里可能都有这种东西,都知道它其实就是一台平板电脑。

可以连接网络,可以播放视频,甚至其它平板能做的事情它都能做。

假如,嫌疑人董强刚刚进屋,看到了这块电子日历。

但上面的画面,却不是日历,而是一些其他的画面。

一种可以把董强催眠的画面,瞬间催眠完成。

有没有可能?

专家给出肯定的答案:可以。

确认,第二个作案人,催眠师!

然后。

肖牧和两名警王再次勘查现场。

去寻找某些痕迹。

现场虽然没有被人伪造,但对方的反侦察以及防范手段,绝对都是职业的。

三人甚至怀疑,那个人有没有可能就是一名警察,或者曾经就是一名警察?

确认,第三个作案人,反侦察高手!

再然后。

他们终于知道除了嫌疑人、被害人,如果有第三个人,是怎么离开的现场。

此时肖牧正站在犯罪现场公寓的窗户前。

案发当天,刚好下雨。

假如,那个人是从窗户离开,因为雨水。

所有的痕迹就被消除。

如何确定是这种操作?

简单!

还记得眼前的案件,还牵扯到五起相同的案件吗?

只要查一下那五起相同案件的案发时有没有下雨。

结果,五起案件中有四起案件案发时,是下雨天。

那么对方这个人又是利用的什么办法从窗户离开?

有太多办法了。

再打个比方,高空作业车。

这种车有一个很长的折叠吊臂,吊臂上有一个可以让人站着的平台,很多搬家公司都有这种车。

把吊臂伸展到住户家的窗户前,便可以接送人员。

是不是很简单?

确认,第四个作案人,疑似特殊车辆司机!

“有人操控监控、有人进行催眠、有人犯罪作案、有人接送人员、还有反侦察高手,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其他人。”

肖牧冷笑起来。

要是不找到你们,把你们的脑瓜子削放屁。

老子倒立拉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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