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文书屋 > 其他小说 > 都天灾了,我囤亿点货怎么了 > 第三十二章【高温小岛】2
“这是野葱,可以作为调料,或者消炎用。”

“这是红薯叶,可以挖挖看下面有没有红薯,或许可以作为今天的午餐。”

“蒲公英,算是野菜吧。”

一路上,风岚和夏侯风雅一边找适合的栖息地,一边找了不少野生植物,就这么一点,风岚就发现夏侯风雅看她的眼神简直崇拜的不得了。

“哇,岚岚好厉害!”

“天呐,这个也认识!”

“那这个野果子能吃吗……没有鸟啄所以大概率有毒?!哇,原来是这样!幸好有你!”

风岚明显可以从夏侯风雅的问题上看出,她属于那种不怎么会做饭,也不会认菜的人。

夏侯风雅眼睛也挺尖的,她还找到了一窝藏在树上的鸟蛋,发现了野韭,虽然是因为她只要看到一些眼熟的植物就会问问风岚这个能不能吃,但是风岚她们的晚餐也多了个待定的韭菜鸟蛋。

(不建议大家吃野生动物!掏野生鸟蛋很可能犯法!)

“嗯?兔子?!肉!”

夏侯风雅一树枝刺中了那只兔子,快乐的揪着兔子耳朵回来了,她没杀死,只是刺中了小腿。

风岚以她浅薄的充值积分得来的【武术精通】(初级)分析,夏侯风雅这剑法至少有中级水平!

“你学了多久的剑法?”

“嗯?差不多十七年吧。”

夏侯风雅摸摸头发,有些不好意思,“不过我的剑法不算厉害,尚未从师傅手底下出师,我师傅都习剑四十五年了,他说自己才刚刚入门,哇,野鸡!”

夏侯风雅眼睛一亮,手上的树枝“嗖”的一下,命中了那只灵活飞起来的五彩野鸡的翅膀,将这只大自然的馈赠钉在了地上,任凭对方如何扑棱都飞不走。

“咯咯咯咯——”

风岚:“……”

好好好,这么谦虚是吧!

莫名觉得自己被装到了的风岚,保持微笑JPG.

树林并不茂盛,风岚和夏侯风雅一路走过来,看见的树大部分只有人大腿粗细,不过各个都长的很高大茂盛,走在树林里的时候,会觉得比阳光下清凉许多。

因为夏侯风雅反应快,三四次用棍子赶出来的毒蛇都被她快速刺死了,其中有一次距离风岚很近,是一条和草丛融为一体的绿色毒蛇,不过毒蛇快,夏侯风雅的剑更快,风岚记下了夏侯风雅的恩情。

同时更加庆幸自己和她组队,殊不知夏侯风雅也是这样想的。

幸好和风岚组队了,不然自己一路上就要错过那么多能吃的食物和误食一些毒果子了!

在林子里走了差不多四十多分钟,两个人才听到水声。

确认了水声的方向,两个人改道,又走了七八分钟,才找到一条潺潺流过的小溪,清澈见底,能够看到溪水下面有鱼虾,溪边还有许多凌乱的动物脚印。

“我们要在这里造庇护所吗?”

夏侯风雅好奇的在溪边观望了一会儿,兴致勃勃的问着风岚。

风岚摇摇头,“你看溪边有许多淤泥,湿的地方一直到这里——”

风岚从溪边走到四五米远的地方,泥土才稍微干燥一点。

“这说明这条小溪看着小,但是在最近有过涨跌,距离这里太近的话,我们的庇护所有被淹没的可能。”

“哇,原来是这样,那我们要搭在哪里呢?”

夏侯风雅有些可惜,毕竟小溪边上地势平坦,旁边还有树木遮挡,如果风岚不告诉她的话,她估计会在这里休息,毕竟这里既方便捕猎,又有水源,地势也很不错,不高不低。

“我们可以在附近找个地方,刚刚过来的时候,我看到前面有崖壁,那里或许有适合的平台——不过现在我们可以在这里吃一顿午饭,补充体力,你去找点柴火吧。”

“好!!保证完成任务!”

“顺便折点粗的树枝,当做支架。”

夏侯风雅一听到要开饭了,神色振奋,开开心心的窜出去了。

风岚则是先找了个石子多的地方,反复踩了几遍,搭了个简单的石头灶。

才蹲在不远的溪边处理上午夏侯风雅捕捉到的野鸡和兔子。

杀死,放血,除去内脏,剥皮。

第一次做这些,风岚做的磕磕巴巴,身上也难免溅了不少血迹,搞的像是案发现场。

内脏她埋到了远一点的地方,以免血腥味引来野兽。

“也不是很难嘛!”

风岚看着自己手下被削的坑坑洼洼的兔子和野鸡,觉得还不错。

处理好食物后,她在溪水里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,洗掉上面的青苔和泥巴,就当做菜板子将兔子砍成了小块。

一个铁盆突然出现在风岚手中,剁好的兔子肉放进去,野鸡则是肚子里塞上有酸味的野果子和土豆、野葱,表面再抹了一层酱料,风岚用一张棕桐叶结结实实包了起来,表面再抹上一层溪边的黄土,简易的叫花鸡就做好了。

“我回来了!风岚,你看这些够不够?”

“嗯,可以,够干,刨点木屑下来,这是打火机,点燃了再加木头生火。”

风岚给夏侯风雅指了指石头灶的位置,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夏侯风雅就兴冲冲的接过打火机,认认真真做了。

“对了,岚岚。”

“嗯?”

“木屑要多薄的木屑啊?是切片还是切丝啊?”

“……尽量薄一点,切丝。”

“好哦,岚岚。”

等到夏侯风雅终于生好火之后,风岚在旁边地里将叫花鸡埋了下去,火焰熊熊燃烧,风岚手里出现一口铁锅,架在了石头灶上。

用一块肥一点的兔子肉擦了一遍锅底,下野葱和生姜,炒香后下兔子肉块,翻炒变色。

风岚手里又出现了盐巴,蚝油,酱油,醋,辣椒,看的夏侯风雅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了张又闭上。

只是对风岚的崇拜更深了。

她好有先见之明!

“好了。”

一顿操作之后,风岚又煮了一份自热米饭,纯米饭那种。

“岚岚做的红烧兔子真好吃!呜呜呜呜,还有米饭,我可太爱了!”

两个人走了一上午,又是开路又是打起精神观察四方的,早就累了,一只兔子根本没吃饱。

风岚估摸了一下时间,用树枝将旁边烤的热乎乎的土地翻了起来,挖出叫花鸡。

敲碎土块的那一瞬间,棕桐叶的植物香气,鸡肉本身的味道,还有腌料的味道,一瞬间混杂在一起冲进了人的鼻子里、嘴巴里。

夏侯风雅咽了一大口口水,默默的坐直了身体,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风岚。

风岚扒掉碎的泥土,又揭开外面黑了的棕桐叶,她裹了三层叶子,里面两层已经是油光光的,沾染了鸡肉流出来的汁水。

揭开最里面的还有些绿色的叶子,黄褐色中带着些微雪白的鸡肉就暴露了出来,冒着腾腾的热气。

如果夏侯风雅身后有尾巴,那么此刻一定甩的飞起!

等到风岚切好,分成两半之后,她才忍着烫,轻轻扭下一根带着汁水的鸡腿大口吃进嘴里。

嗷呜~好吃!不咸不淡!还有植物的香味,吃起来一点都不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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